“北京丰台商场抢孩子”被热议
警方通报复查结果
关键词
丰台商场抢孩子
10月4日,“丰台区某商场光天化日竟然抢孩子”事件在微信、微博群里被网友热议。针对家长质疑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处理过轻的情况,10月5日12点33分,“平安北京”微博回应称,已组成工作专班对案件开展复核,相关结果将及时通报。
舆情过程
夺子疑云
据媒体报道,10月4日凌晨,名为“六月的雨在哪里”的一位家长发微博称,10月2日上午10点半,他的妻子独自推着婴儿车,带着未满周岁的儿子去银泰百货(大红门店)买奶粉,在等直梯的过程中,有三名妇女围向妻子。其中,前面的39岁妇女沙某某试图把自己11个月大的儿子从婴儿车中拉出来,由于孩子在婴儿车中系有安全带,沙某某的第一次尝试并没有成功,自己的妻子迅速制止了沙某某。随后,69岁的妇女高某某与63岁的妇女运某某上前拉扯,将孩子抢到了手中。在争抢过程中,妻子的叫喊和孩子的哭声吸引了周围群众,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孩子最终没有被抢走。
此外,这位家长的微博中还写到,自己的妻子在做笔录的过程中从民警处了解到,抢孩子的三名妇女此后又拉来了一位姓李的、自称是孩子奶奶的老太太,下午2点左右,在她们来到银泰百货内二次寻找孩子的时候,被蹲点的刑警带到派出所。
(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
从该博主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图片可以看到,大红门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民警查明后发现,4名女子系“误将他人孩子认做自己的孙子,上前抢夺”。随后,4人均被行政拘留5日。
知云舆情
各方观点
知云网监测发现,仅中国之声报道的《北京“抢孩子”目击者:过程仅一两分钟 事发区域有监控器》一文,网友评论就达到6.1万多条。
该事件立即成为网上热点,网友就事件细节提出质疑。多数网友认为:犯罪成本太低,应从重处罚
@换种心情:光天化日之下,团伙抢劫(抢劫未遂),应严惩不贷。
@阳光明媚:无论什么理由抢孩子,都应该按拐卖妇女儿童罪处以刑罚,由于是强抢孩子,必须从重处罚。关于认错人的说法根本就不具有说服力。纯属为犯罪嫌疑人借口。希望从重处罚才对。
@随风:真被别人抢走了,可比抢点钱伤害大多了,一个家庭就毁了,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可比一般抢劫案严重多了。
@luca:抢孩子的人贩子必须重判,否则会助长此类事情的发生。
@宏瑞丰田:光天化日抢孩子真TM兜火,坚决重判,让人贩子无处遁形。
@蜗牛,为梦想而生:宝宝的家属一定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因为拐卖儿童未遂只拘留5天,人贩子要猖獗了,赶快转发身边亲戚朋友!
@追风:假扮亲人抢小孩,很流行的套路!应该严惩不贷!
@刘淑华:抢孩子在商场容易得手,商场人流大,家长就一人不容易找到他们。以前看过报道,有一商场就是,但当时人不是太多,商场果断关闭了所有出口,当孩子找到时,孩子已经被换了衣服,头都被剃一半了。我只想说,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所在,望能严惩犯罪分子。
@无言:这样的判决,所以才有那么多犯罪。
@天刃:天子脚下抢孩子才5天拘留???犯罪成本这么低?抢个东西都特么判三年呐!人不如东西?
部分网友希望法律能够维护公平正义。
系统分析
媒体中性报道居多,民众质疑占主流
针对“北京丰台商场抢孩子”舆情相关信息,知云网监测发现,媒体涵盖平媒、网络媒体、微博等,监测期间内共产生相关报道10839篇。按照倾向性分析,本时段正面报道6篇,占0.06%,负面报道746篇,占比6.88%,中性10087篇占比93.06%。从媒体类型来看,微信报道27篇,论坛报道31篇,APP报道87篇,新闻报道119篇。微博报道最多,占报道总数的97.54%,新闻次之,占报道总数的1.10%,平媒报道最少,仅占报道总数的0.01%。
监测结果显示,本事件正负面信息主要通过微博等渠道传播。
监测发现,相关话题负面言论主要来源于微博,负面信息量542条。有网友质疑说:“四名女子,一内蒙人一山东人俩天津人,如这种组合系认错孩子?我是不信!”
图表数据来源于北京软云神州科技有限公司舆情监测云平台
知云观点
事件刺痛民众神经
“北京丰台商场抢孩子”事件之所以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一是事件本身属于高度敏感话题。据《公安统计年鉴》统计,我国每年约有2万被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立案。平均每天就有50余起。另有数据显示,被拐卖妇女儿童找回概率0.1%左右。这些数据都是触目惊心的。二是网民多数认为,作出的对涉事四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太轻。有网友直言,人口拐卖犯罪的案件为什么一直居高不下,原因在于犯罪成本太低,再加上巨大利益的诱惑。三是网民对此事件的高度关注,从一个侧面表示出大众对社会公共安全现状的焦虑。从前一段连续爆出乘坐顺风车女乘客被杀,到宝马男街头挥刀砍人,再到有人开车故意冲撞无辜群众,造成大量伤亡事件,人们开始为自身安全担忧,为社会公共秩序遭到破坏忧虑,进而产生一定程度的恐慌心理。在这种情绪前提下,网友自然希望警方治理乱世用重典,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恢复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律师观点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该事件,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无论是否认错人,涉事四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即使网络上“李某某认错儿子、儿媳、孙子”的说法能够被证实,李某某、沙某某等四人依然要为“抢孩子”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韩骁:“如果本案确实属于妇女认错了自己的孙子,然后造成了抢夺行为的话,她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几种责任。从民事责任来讲,其实在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中,奶奶并非这个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她没有权利去抢夺这个孩子。因为这样会损害相应的监护人、也就是孩子父母的监护权。第二个,她们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扰乱车站商场等社会公众秩序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此外,韩骁律师还分析了另外几种可能,如果几名女子并非认错人,而是以此为借口进行拐卖儿童,那么就涉及到严重的触犯刑法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丰台分局经过全面侦查,综合相关证据确实排除了几名女子拐卖儿童的嫌疑,那么基于几名女子误认孩子而抢夺造成的扰乱公共秩序及孩子脸部轻微伤,丰台公安分局对4人进行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合理合法。
事件结果
警方正式结论
经过舆论发酵,事情已经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 目前,“平安北京”微博回应,已组成工作专班对案件开展复核,相关结果将及时通报。
截止到发稿时,案件有了最新进展。10月6日18:04分北京青年报最新消息,北京警方再次通报“抢孩子”案:涉事老太认错儿媳抢错孩子,并非人贩。
通报的重点内容是:1、确系因认错,并不是拐骗人贩子,丰台没有出现人贩子。(李某及老伴因儿子与媳妇关系不合,一直见不到孙子。事发当天,李某错将孩子母亲认成儿媳。在追赶过程中李某摔倒,其让朋友追赶“儿媳”,朋友等人紧跟事主,并有强行抱走孩子的行为,被工作人员制止并报警。)
2、拘留是因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是“因拐骗儿童才被治安拘留5天”。(来源:丰台警事微博)
网民再议
针锋相对的观点
消息一出,再次引发热议,有1.3万网友纷纷发表评论,网民两种观点针锋相对。部分网友对复审结果仍持质疑态度;有的网友则担心此案件会带来连锁效应,让真正的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ayuji:人贩子就编吧,就算是婆媳不和,婆婆也没有理由强行抱走孩子,什么东西!
@安守一份幸福:如果说其中一人因为往事难以释怀做出冲动的决定 ,那另外两个帮凶的行为怎么解释。我仍然不相信会三个人同时对往事难以释怀,难道三个人的外孙小时侯都被抱走了?抢小孩的过程三个人分工合作配合的很好,预谋性显而易见。希望查明三个人的真正动机。
@蓦然回首:认错人抢孩子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应该按抢劫未遂案处理、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姑息这种嚣张的行为,社会上应人人喊打、杜绝后患……
@赵大靓:法律就是法律,法不容情。这个案子可怕的是借鉴效应,是不是符合以上情况就都可以上街抢孩子,拘留5天了事了呢?
@小确幸:作为母亲,我认为这件事情必须严肃对待,犯罪成本太低会使更多人冒险犯罪!而且这次的嫌疑人年龄很大,实施犯罪行为时,会让受害人放松警惕,几个老太太背后也许是个很大的团伙,想想都觉得恐怖。
@流行无限:无论怎样都不能抢抱别人的孩子,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人生如梦:一个内蒙古,两个天津的,一个山东的,结交好朋友,没事跑到北京帮人抢孩子,你们觉得可信吗?要帮忙也得找亲戚,或者自己的儿子去解决这个事件,反正我不信。
@想你:怎么定性这案件属于那种性质?这案件可真是棘手,得预防人贩子以及亲属抢孩子的问题,要不以后还得生事。
@仅此而已:网友纠结的不是这几个人判几天的事情,怕以后真有人贩子抢孩子未遂,以认错孩子为借口啊!
@见摄起意:抢孩子都不算犯罪什么才是犯罪,你告诉我......
另一部分网友认为,要相信法律。
@谁:我觉得大家应该相信法律,别把社会看得太黑暗了。
@月无边:公安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之前的疑问也已经解答了。如果是人贩子是应该严惩,既然不是又何必抓着不放呢?
据北京媒体报道,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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